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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相关政策荟萃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9-01-01 10:23 来源:

  【慧聪建材网】逝去的2008年,考验了全国人民的信心;2009已经到来,随着国际经济危机的深入发展,对我们铝行业而言,在带来危机的同时也带来了转机,在此,一直与广大铝行业企业密切走在一块的中铝网,精心盘点了2008年以来整个铝行业政策要点,以期广大用户能更好的把握市场动态,在2009走的更远,站的更稳! 

    1、国家物资储备局将收储29万吨电解铝

    2008年12月25日,中国国家物资储备局决定收储29万吨电解铝。其中,收储中国铝业公司15万吨,收储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7家公司各2万吨。收购价为12350元/吨。

    收储电解铝是国家解决当前有色金属行业所面临困境得到落实的第一个措施,为解决目前铝市场现货过剩,减少市场压力,稳定市场价格将起到一定作用。

    2、09年1月1日我国矿产品增值税率恢复到17%

    中铝网综合国内媒体12月25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所指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3、中国12月起提高铝板带等商品出口退税率

    据北京11月17日消息:中国财政部周一表示,将进一步明确提高退税率商品的具体范围,从12月1日起将牙膏等部分化工产品、石材、铝板带等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4、《铝合金建筑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新国标明年9月将实施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了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公告,其中包括了部分修订后的铝合金建筑型材新国标。它们分别是:《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5237.5-2008),它们将分别替代旧的国标GB5237.1-2004、GB5237.2-2004、GB5237.3-2004、GB5237.4-2004和GB5237.5-2004。新标准于2008年8月28日完成修订,将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5、有关部门要求取消电解铝企用电价格优惠

    中铝网综合媒体9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电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逐步取消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并对部分地区高耗能行业电价分类进行调整,以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对电解铝企业单列电价并实行价格优惠的,要尽快改为执行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电价下的“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类电价,不再另行优惠。

    6、铝合金焦炭煤炭出口关税调整

    2008年8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8月20日起,对铝合金、焦炭和煤炭等部分商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税号:76012000)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5%;将焦炭(税号:27040010)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将炼焦煤(税号:27011210)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对其他烟煤等(税号:27011100、27011290、27011900、27012000、27021000、27022000、27030000)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0%。

    7、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

    为了规范铝挤压生产和产品出口秩序,维护行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5月27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广州召开了“部分铝挤压企业高层座谈会”,来自全国铝挤压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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