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政策调整首月出口关税大增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7-01-01 10:10 来源:
国家海关总署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1月~11月,我国共征收出口关税21.4亿元。其中,11月份征收出口关税4.1亿元,环比增长115%,是前10个月平均水平的2.37倍。有关人士指出,11月份我国出口关税大幅增收,同当月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有直接关系。
2006年10月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决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除对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煤炭、蓝湿牛皮等5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外,国家还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磷灰石、稀土金属矿、金属矿砂等44项矿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0%,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为5%,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初级产品为15%,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及铁合金初级产品为10%,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项产品为10%。
据了解,在出口关税税率提高后,“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成本有了较大增加。但由于国际市场对国内部分资源性产品如锌、锑等需求旺盛,价格居高不下,国内某些产品如焦炭、钢坯等又存在着较严重的产能过剩,不得不依靠出口缓解市场压力。加之国内企业出口合同多为中长期合同,即使政策调整也需按照协议数量执行。在这几方面原因共同作用下,出口关税调整增加的成本难以使“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在短期内明显降温。
记者了解到,2006年11月份,煤炭、焦炭、钢坯等大宗资源性产品出口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11月份,全国共出口煤炭490万吨,环比增长10.8%;出口焦炭和半焦炭159万吨,环比增长22.5%;出口钢坯148万吨,环比增长59.1%。因此,在“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关税负担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出口关税收入出现了大幅度增长。
在最近召开的中国钢铁产业链峰会上,一些业内权威人士表示,随着此前出口合同的到期和国际市场需求的降温,以及包括出口关税在内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效力持续显现,预计2007年国内钢坯、焦炭等“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规模将持续下降,同时出口价格将出现合理回升